尊敬的市公安局領導:
首先非常感謝政府,我和我對象都通過了上半年的積分落戶,已經領到了准遷證。
我的老家是山東的,現在山東規定孩子的戶口必須至少和父母中的一位在一起,導致現在我和我對象無法同時把戶口遷到塘沽。如果先遷一個大人的戶口,然後給孩子辦隨遷、另一個大人再往塘沽遷戶口,這樣一個大人准遷證的40天有效期就過了。我非常著急,盼戶口十多年了啊!像這種情況,准遷證的有效期能延長一些嗎?
麻煩領導幫我解決一下實際困難。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