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居住的民宅裡房主自己或者家人不住,根本無人居住,但是滿屋子養數百只鴿子,以至於樓下的人無法正常生活,氣味和聲音以及禽流感的致命風險,請求市委領導根據實際勘察情況頒布民宅屋內禁止養鴿子的法令。
網友您好:您的留言我委已收到。立即責成專人進行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天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章規定“禁止在城區內飼養雞、鴨、鵝、豬、羊、兔、驢、馬、牛、騾、食用鴿以及其他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禽畜。與城區接壤地區的農業戶飼養禽畜的,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圈養。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沒收。飼養信鴿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具備相應條件,並采取措施,防止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飼養信鴿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責令限期拆除鴿捨。”
天津市市容和環境管理委員會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