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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3年6月1日交房的國耀上河花園一期(10#樓)住房為何到現在都不能辦理房產證?
2014-7-29北辰區政府與雙街鎮政府聯合答復的可於今年底辦理房產證也是被開發商利用了!因為:(1)只有在開發商辦理完初始登記(即開發商產權證)的情況下纔能(進行轉移登記)辦理購房人的房產證(2)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在竣工驗收後90日內、購房人辦理房產證是在初始登記後20-60日內完畢。(3)此國耀上河花園一期自2013-6-1向購房者交房已15個月是早應該辦下來房產證的!這期間是開發商報送資料到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審核資料是否合規還是開發商根本就沒有報送相關資料而一再推脫?(4)昨天向審批開發商初始登記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記科進件處查詢(電話:23302205、地址:和平區曲阜道84號),結果是開發商根本就沒有遞送報批初始登記的資料。 如上原因意味著:國耀上河花園購房者辦理房產證將遙遙無期、購房者將會由此背負各種損失! 特提請人民政府代表百姓乾預此事件給予確切的答復和切實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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