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入住北辰區三千路宜鵬園,原承諾5年內發放房本,但至今7年過去仍杳無音訊。我家原戶籍在河北區,戶主為父親,現父親已故因房產糾紛必須遷出戶籍,但目前我家沒有其他房產,無法落戶,我們想申請落戶到宜鵬園,在只有回遷協議的情況下,派出所無法辦理,我們全家十分焦急,懇請幫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公安北辰分局非常重視。現將您反映北辰區三千路宜鵬園無法落戶一事處理結果回復如下:
經核實,您現住宜鵬園,因只有還遷協議,沒有房本無法落戶,經請示分局市局戶政部門,該情況不符合落戶條件,確實無法落戶。為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經與主管所長研究,如您在宜興埠界內有其他親屬,同意您將戶口遷入親屬戶口上。
已將該情況向您進行說明。您表示諒解。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