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一民營醫院在職醫師,因故離職去外地醫院就職,需要轉移醫師注冊關系至外地,但醫院拒不蓋章,拒不配合轉移注冊關系,並強壓醫師證件。經多方詢證,區衛生局稱法律沒有明確條文,亦無法強制執行。因民營醫院屬於體制之外,在民營醫院工作的醫生更是享受不到應有的權利,醫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類似情況,請問我們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難道我們寒窗苦讀考下的資格證執業證居然不屬於我們個人資產嗎?泣血盼復。
汪先生: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