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陝西省寧強縣籍的在津務工者,我是2005年4月結婚的,當時在本地鎮政府婚姻登記時發的還是舊版的結婚證。我查了一下好像是從2004.7月以後就該用新版的了,可是我們鎮政府它給我發的就是這個啊,現在我在天津辦理積分落戶需要用,可是民政局說不行;我該怎麼辦啊?
韓寶明同志:
您好。新式婚姻登記證自2004年1月1日啟用,全國各婚姻登記機關自2004年7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舊式婚姻登記證。具體請參看《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等問題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
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