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集體戶口,妻子戶口在外地(湖北武漢),當時集體戶口孩子不能落戶,就把孩子戶口落在湖北武漢了。當初准生證塘沽這邊說不能開,是在武漢開的,現在要辦理獨生子女證,塘沽這邊街道辦事處說要在女方戶口所在地(武漢)辦理,但武漢那邊說在男方(天津)辦理。由於兩地相距比較遠,去武漢辦理也不是很方便,希望相關單位能告知辦理流程,需要哪些材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