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10年開始在寧河縣事業單位工作,今年8月份個人原因從原單位辭職,後考入塘沽區事業單位,保險還未辦理。
但是我的孕產期是今年9月份,我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能享受天津市的生育報銷嗎?如報銷應該去原單位還是現在的單位?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解答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感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