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某公司人事部門的職員,現需為員工辦理退工手續,我單位坐落在南開區,諮詢12333後,按照《津人社局發2013.83號》文件應在南開區辦理退工手續,上周我去南開區勞動局,辦事窗口要求我去和平區辦理退工,南開區不予辦理,因為我單位是在和平區上的社險,在和平區勞動局辦理的用工登記,而和平區勞動局要求去單位坐落地區辦理退工手續,請問遇到此類問題,該如何解決?該去哪個勞動局辦理退工手續?現想尋求一個明確的解決方法。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30日內,用人單位持相關材料到坐落的區、縣就業管理部門辦理退工備案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