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在該處地點的使用上,海濱大道公司與博輝、城匯公司有租賃合同,於2013年底合同期滿。但博輝公司未撤場,海濱大道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城匯公司租賃的場地已由海濱大道公司傾力,並在周邊安裝護欄,由於無人看管,自今年5月,該場地陸續被佔,部分停車場為與城匯公司有經濟糾紛的人員開設。按照管理權限交警有權取締佔路停車場,無法對海濱大道橋下經營人進行處罰。期間,海濱大道公司多次清理未果,已報請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局已將方案上報。同時,海濱大道公司已就橋下公共設施圍擋及大門被盜向屬地派出所報案,案件正在偵辦。公安部門將加大案件偵辦力度,及時打擊違法犯罪人員,也將積極組織交通、消防等部門配合綜合執法局和海濱大道公司開展清理工作。
該路口已增設信號燈,攝像監控設備交警部門正在進行協調,交警屬於天津市公安局直屬管理,作為地方政府信訪部門,我們已將建議進行反饋。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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