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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開始,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信息產業部)的規劃指導下,我國在天津、海南兩地開始籌備實施攜號轉網試點,准備已久的攜號轉網工作已有大的突破。天津、海南於2010年11月22日零時正式實行攜號轉網。
1、對於實名制用戶,機主身份信息不符(個人用戶按姓名和有效證件號碼核對,單位用戶按單位名稱和組織機構代碼核對);對於同一個用戶的新版和舊版身份證號碼,視為身份信息相符。
2、用戶與攜出方簽約時間未滿,且用戶與該運營商公司協商沒有達成一致;簽約時間未滿只限於運營商提供了現金、終端補貼且有明確期限限制的合同,或用戶簽署了有明確期限限制的在網協議。
3、用戶與攜出方有話費糾紛,例如欠費或帳務不清;欠費是指除了申請日當期帳單外,尚未結清以前帳期的費用。
4、距離上一次用戶號碼攜帶生效後不滿120天;
5、申請業務的號碼為已停機的號碼;
6、申請業務的號碼由於SIM/USIM卡丟失、被竊等原因已被掛失;
7、攜出方網絡故障,無法受理申請。
按政策規定不允許攜出的用戶(天津移動157、188號段用戶);
一號多轉,即用戶號碼已在其它運營商公司申請號碼攜帶業務。
用戶申請了固定和移動捆綁的優惠業務 ;
而我的號碼均不在這個范圍內,為什麼我多次去申請轉網業務,業務員均以各種理由拒絕給我辦理攜號轉網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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