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年級新生家長,8月23日學校召開家長會要求訂校服,一套運動服96元一套4件套西裝校服340元,校服收費標准學校沒有明確出示相關證明或者文件,並且要求確定尺碼規格後要將收費通知交回學校,對於這種做法做為家長很不滿,校服是否必須訂?收費這麼高有什麼相關文件或者證明,是否經過上級教育部門和物價局同意,據新聞報道這種收費在2007年開始整頓是要3年內解決的,現在怎麼還會有這類收費項目,孩子正在長身體4、500的衣服穿不了幾次就廢了這不是變相亂收費加重家長的負擔嗎?更何況校服的質量材質等等用什麼保證,出問題誰來負責?懇求市教委幫助家長解決這種亂收費現象。
尊敬的劉丹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區教育局調查。現將區教育局調查辦理情況回復如下:
為做好一年級學生校服征訂工作,河東區第二實驗小學於2014年8月23日召開新生家長會,會上印發了有關征訂校服家長信,信上印有“本著自願的原則”(家長可以不征訂,如需退費請及時和班主任聯系)。回執上有學生征訂校服信息所以需要交回。家長會上有專人指導家長征訂校服,提醒家長根據孩子發育情況選擇號碼。家長會上將校服樣款展示給家長,家長十分贊許病紛紛照相,充分說明達到了服務家長、學生的滿意。同時,區教育局已派人員與您聯系,解釋、反饋調查處理情況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