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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本市市民,一直沒工作,以前做點小買賣還算能過日子,去年查出大病,腎病,所有積蓄一下子都看了病,至今靠父母和娘家人接濟,纔能過去,我基本喪失勞動力,走不了多遠就累,乾不了什麼活。藥太貴也不敢吃,只好在家養著,原來180斤的體重現在只有140斤,人天天沒有精神,福無雙至,禍不單行,在我發病前,我的二兒子出生了,那時我還有一個飯店,能過日子,後來飯店也賠了錢,就不乾了,在家生悶氣,偏偏查出了大病,我愛人是紅橋區的戶口,她是獨生子女,可是我們是在政策之前就生了二胎,那時想交點錢就交點錢吧,可眼下對我來說一分錢都是好的,真不知道以後的日子怎麼辦,我正在申請殘疾人證,因右腿變形嚴重,已經無法正常行走,兩個孩子需要讀書和入托,接受正規教育,不然兩個孩子就悔了,我想問問您我還能怎麼辦?我這幾年根本沒有收入,我愛人也在家看孩子,她從來沒有工作的經驗,出去上過幾天班還受過騙,想想後怕,象我的情況,政府有什麼措施嗎?求助您,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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