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4月份離開天津回老家內蒙古工作,
2008年-2010年4月就職於領勝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現想把在天津時候的養老保險轉移回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區。
具體如何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在天津參加社會保險,將保險轉至戶籍所在地需先諮詢當地參保分中心。
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您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現參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參保分中心審核後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將其寄給現參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