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區中北鎮花溪苑23-1-101在私擴的小院裡面養了2條大型犬,嚴重擾民,違反了《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多次向應該負責的公安機關110進行舉報,但是至今沒有任何人來進行處理,懇請公安機關履行職責,依法處理該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民警及時到達現場進行了查處,並已對犬只進行了處理。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