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在您百忙之際,向您諮詢以下問題:
1、若企業一方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非女職工自身原因),單位女職工在妊娠、分娩、產假期間,享受哪些福利保障及法律保障?例如生育保險還能按時報銷嗎?工資如何計算、違約金如何計算、賠償金如何計算等?生育險報銷走哪些程序能報銷?社會保險如何續繳?妊娠、分娩、產假期間的女職工如何維權?
2、若企業因利潤虧損依法宣告破產、非雙方任何一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單位女職工在妊娠、分娩、產假期間,享受哪些福利保障及法律保障?例如生育保險還能按時報銷嗎?工資如何計算、違約金如何計算、賠償金如何計算等?生育險報銷走哪些程序能報銷?社會保險如何續繳?妊娠、分娩、產假期間的女職工如何維權?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勞動合同法》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不得隨意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撤銷、解散和破產以及由於其他原因宣布終止的,應當在資產清算時,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預留已懷孕女職工生育保險費。已預留生育保險費的,女職工發生的產前檢查費、生育或終止妊娠醫療費和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險待遇水平支付。
3、具有我市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可以在社保個人繳費窗口繳納城鎮個人的養老和醫療保險。具體請諮詢存檔所在地的社保分中心。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