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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相關領導:
天津市出臺限制電動三輪車上路及營運的政策出臺後,市容和道路狀況可以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百姓對此反映良好。但是,在出臺後的一段時間內,仍然有電動三輪車上路載客經營,嚴重影響了道路安全和乘車人的以及行人的安全,一旦發生事故,沒有保險沒有賠償能力,乘車人和路上行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就我所居住的北辰區瑞景居住區而言,地鐵西橫堤站、樂天瑪特超市、華潤萬家超市仍有大量電動三輪車載客經營,視政策於不顧。更關鍵的問題是,政策有了,沒有相關部門去執行和監督,導致了和之前一樣沒有人管。另一個問題,以前電動三輪車的經營者,現在不知道如何取得了殘疾人專用車,他們不是殘疾人但是用殘疾人專用三輪車在地鐵附件和周圍小區附件載客經營,這一點我想提醒相關部門注意,不要視而不見。最近我還發現,有部分經營者將腳踏三輪車改裝成有動力驅動裝置的電動三輪車進行載客經營,按照規定應當也屬於機動三輪車,並且私自改裝亦屬違法行為,我想提醒相關部門注意。
最後,我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維護政策的權威性,不要習慣性地一陣風似的執法,老百姓會看在眼裡,自然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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