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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紅橋區紅陽裡3門403的住房,屬於公產房,是我父親單位(鐵路)分的房子,紅陽裡於2004年拆遷,我家戶口於2002年由紅橋區躍進裡遷至紅橋區紅陽裡,當初遷戶口時沒有注意到戶口本的地址有誤,戶口本上的地址是紅橋區紅陽裡5門201,就連我家的身份證都是紅陽裡5門201,直到近日辦理房補纔發現這個錯誤。
紅橋區紅陽裡5門201不是我家的住房,紅橋區紅陽裡5門201是企業產,產權單位是紅旗油廠,現在紅旗油廠已經沒有了,經多方打聽,紅旗油廠已經歸給糧油集團,我和我父親去糧油集團問過負責人,負責人稱他們也是剛成立的部門,紅旗油廠2003年倒閉,紅旗油廠的房產的資料他們也沒有,因此無法給我們出具紅陽裡5門201的房產不是我家的證明。
我們去派出所要求改戶口,派出所讓我們出具紅陽裡5門201不是我家住房的證明,我們一個平民百姓,能找的地方都找了,找過房管站,房管站稱紅陽裡5門201是企業產,他們不負責,找過拆遷中心,拆遷中心的負責人態度很好,但是也稱必須由紅陽裡5門201的房主出示身份證,纔可以給紅陽裡5門201的拆遷復印件。
我家身份證都是紅陽裡5門201,如果我們拿著身份證找紅橋區拆遷中心,拆遷中心可以查詢後出具紅陽裡5門201不是我們的房產的證明嗎?
請求政府相關負責人幫忙出出主意,我們的的確確沒有紅陽裡5門201的房產,我們靠我們平明百姓的能力真的無法證明這個房子不是我們的,我們真的已經走投無路了,我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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