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兩個問題希望諮詢一下相關人士:
基本情況是這樣的,我妻子在“中新天津生態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後面簡稱“公司”)工作,已滿5年。於2014年3月份查出患有急性髓系白血病,而公司於2014年6月頒布新的公司政策,導致醫療期內的待遇,包括五險一金的繳納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我們向公司提出申請希望可以按原公司病假政策考慮,因為我們查出患病是2014年3月份的事情,但是公司不同意。所以
1. 我想諮詢一下我們是否有權利要求公司按公司原病假政策執行我妻子醫療期內的待遇發放。謝謝。
2. 關於醫療期延長的事情,公司說按照“關於勞動者醫療期滿進行勞動能力(復工)鑒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津勞辦[2004]387)”相關規定與程序,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我想諮詢一下進行申請的主體應該是我妻子個人,還是公司來進行?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生態城管委會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介紹相關情況,並告知人事勞動部門的諮詢電話,您對此表示滿意。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