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你好,請問一下。我是外地農業戶口,在津工作。今年畢業,簽了正式合同。公司告知我們,農戶在津不享受失業保險。可是,政策上不是說,我們個人不繳納,公司會給我們繳納的麼??請問公司這麼做符合規定麼?那我個人該如何繳納失業保險。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領取條件: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本單位已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履行勞動合同的期限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待遇標准:農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補助標准為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百分之六十,最長為十二個月。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