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相關領導,
您好。我們外地務工人員對於今年實施的積分落戶政策感到非常高興,非常感謝政府的這一惠民政策。但是我現在有一個問題需要反應一下。我是和北京總公司簽證的勞動合同,但是保險是通過天津第三方勞務服務公司代繳。上半年我申請積分落戶時,被告知這種情況不能辦理。必須勞動合同和繳納保險單位一致,經和北京總公司商定後,今年重新和勞務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務派遣合同,然後通過該勞務公司名義來辦理落戶事宜。但是勞務公司申明通過他們辦理必須繳納1000元服務費,並且自己准備材料。他們負責給網上申報和遞交材料。我想確定一下這種收費是否合理,是否超出標准?和他們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後,他們是否有義務幫我辦理?如需收費,這個收費標准應該如何界定?我了解到其他勞務公司有的不收費幫忙辦理,也有收費辦理的,但是費用是500.而我的這家勞務公司收費有點太高了,他們只是需要幫我在網上預約和現場遞交材料。煩請相關部門給予解答,並界定標准。非常感謝。
尊敬的李女士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4年8月22日
尊敬的李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委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