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村鄉小周村人,家裡有父母,我,弟弟,妹妹,家裡有兩處房屋,我住一處,父母住一處,弟弟在部隊服役,妹妹在上學,弟弟2014年底退伍,面臨談婚論嫁,我家完全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所以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給弟弟蓋房,村委會不但沒有批准,反到批准了另外一戶不符合條件的,此戶根本不符合條件,而他是以他弟弟的名義遞交的申請,村委會召集村民代表投票通過的卻是他本人,而村委會上報和公式的是他弟弟的名字,其中存在違規操作,我父親多次去鄉政府反應情況,鄉政府主管人員(姓吳)一再推脫,至今無果,此人還說村委會的做法合法合規,作為平民百姓實在不知以何種方式向政府尋求說法,纔勞煩貴網,望能給予幫助,萬分感謝!!!
2014年8月18日
馮海東
關於您申請宅基地未予接受申請問題,經查,馮玉清(您的父親)2013年10月25日申請,排隊公開板順序為馮蘭強後第12位,故按小周村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執行,馮玉清應按排隊順序等待新建房審核報批。請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