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津亞電子為中日合資企業,建立於1996年,公司法人:貝原邦輝本人於2002年入職,至今公司從未發放過防暑降溫費及煤火費,並且本本人已在此公司12年,但公司未與本人簽訂長期勞動合同。
請相關部門領導審閱
公司職工致敬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每年6月至9月,用人單位應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崗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不得以實物代替。2014年的標准每月為128元。
采暖季單位應發放的冬季取暖補貼的標准為335元。領取冬季取暖補貼需要工作滿一年以上纔可以享受。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支付防暑降溫費及冬季取暖補貼,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也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監察主要是對用人單位違法事實進行查處,涉及勞動者個人利益的,最好走仲裁維權,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監察的受理時效為兩年。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人力社保政策,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