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領導您好;
我是2012-2013度被評為“天津市濱海新區外來優秀務工建設者”的一名開發區注冊企業的普通員工,根據相關規定我在2013年8月份由公司給我們提交了申請開發區集體戶口的申請。我們單位在天津市開發區七大街睦寧路,2012我們公司申請的那一批已經批准落戶了。現在一年過去了,我想問一下我們這一批什麼時間能申請能夠批准落戶?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