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漢沽區域內的出租汽車為區域性運營出租車,是原漢沽區政府為解決當地客運出租需求而責成交通部門管理的車輛,這些區域性出租車未經市客管辦許可,不符合《天津市客運出租車管理條例》之規定。同時,由於濱海新區一級規范性文件無法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和處罰權,故無法出臺“濱海新區區域性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因此,安裝計價器、噴門標等工作無法強制執行。為此,濱海新區已經多次向市客管部門反映此類問題,區法制部門已經協調市法制部門,建議盡快出臺區域性出租汽車管理條例。
為依法嚴厲打擊“黑出租”非法運營行為,淨化新區客運出租市場環境,濱海新區組成了由區建交局牽頭,市客管辦、市公安公交分局、區公安局、新區交警等部門參加的聯合執法隊伍,大力開展濱海新區客運出租市場綜合治理專項活動。下一步,新區聯合執法隊伍將重點對濱海核心區、大港地區以及您提到的漢沽地區開展治理活動。
此外,漢沽客運管理所舉報電話為67114770,設專人接聽守候,以方便舉報。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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