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在昨天上午去106號建立個人檔案,當時被告知要交1200元代理費,不交不可以,於是我交完建了檔,後來我回來諮詢12333後這代理費不是政策規定,是可以不交,我現在要求退回我的代理費。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物價局、原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各級各類職業介紹機構收費管理問題的通知》規定,人事代理服務項目的收費標准為:每人每月10元或者每人每年120元。所以,您被收取的1200元(2005年-2014年)屬於人事代理服務項目收費。
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諮詢,可撥打電話諮詢,聯系電話:59618750,您也可以到勞動中心查看相關收費依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