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清區的文體設施總體較少,布局較為集中。尤其是戶外籃球場,運動跑道,只能依靠學校提供。楊村三中位於中心地帶,戶外籃球場,操場跑道建設完善。可是每次進入都要收費2元。我不明白的是,如果說戶外體育場屬於學校,怕擾亂秩序,不對外開放,那為什麼收費後可以進入;如果說可以對外開放,那誰賦予的收費的權利?如果說2元錢是管理費,依據的什麼規章制度?每天都有好多人活動,收的錢進了誰的腰包?學校不是個人的學校,是政府撥款蓋得學校,政府的錢來自稅收,為什麼我們納稅人去學校操場活動,還要交2元錢不明不白的錢?請有關部門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