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津南區海天馨苑惠君園4-1-601,因為是頂層,所以經常漏雨,需要維修,經查本人得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已經過萬,但使用起來困難重重。因為已經過了保修期,開發商不再維修,只能申請房屋維修,但申請維修十分困難,據了解有好多住戶找物業公司申請一個月以上沒信,不知是物業公司的問題還是主管部門不作為的問題,可以肯定的是,現行房屋維修資金的使用規定嚴重束縛了普通業主維修的需要,不合時宜,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涉及需要維修的基本都是頂層住戶,是不是都要擠兌住戶自己花錢維修房子,那麼維修資金收取意義何在?是不是已經成為某些利益集團變相擠佔、挪用、獲取利益的工具?請問為何必須經過物業公司纔能申請,個人為何就不能申請,為何設置如此多的障礙?這樣要能等到維修,估計家裡都泡湯了!本人只是希望自己的房屋能夠盡快維修!希望引起重視
當然我相信結果很可能還是無人問津,因為老百姓明白也沒有用,沒有權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8月18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房管局處理。
據反饋,物業公司准備啟用維修資金給漏房戶維修,但業委會成員因內部矛盾不給蓋章,造成維修資金無法啟用。業主委員會今年9月份到期,物業辦近期將和雙港鎮政府社區物業辦就業主大會換屆選舉進行溝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