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24日反應過河與海二期夜間施工問題,7.1收到回復環保局已經約談施工方,可是夜間施工依舊存在,我們希望問題能夠徹底解決,而不是今天查今天停工,明天不查,就徹夜的施工。夜間擾民已經嚴重的影響了我的生活作息,亟盼您能幫助我們徹底解決擾民問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環保局已指派執法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區環保局對該項目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約談,根據《天津市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進行了環保法律法規的宣講,要求施工單位禁止夜間(指22:00-次日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行為。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主要聲源位置,盡量遠離居民區,減少施工對周圍居民的影響。如發現擅自夜間施工情況,將依法對其進行處罰,該項目施工方及建設方相關負責人拒絕履行相關法律義務,區環保局已將此事上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進一步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