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件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2012年,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衛生局印發了《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醫保管理辦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2]5號),其中第二條規定,基本醫療保險糖尿病患者實行門診特定病種就醫准入管理。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門診特定病種鑒定機構鑒定並符合標准的,經社保經辦機構登記確認為糖尿病門診特定病種的患者,登記有效期為兩年。糖尿病門診特定病患者應在登記期滿前2個月內重新鑒定,並辦理登記確認。
按照文件要求,我市在各區縣共建立了15個糖尿病鑒定中心,負責對全市所有的糖尿病患者進行復鑒及新發糖尿病患者的鑒定工作,中心有完整嚴密的鑒定流程,包括檢驗項目、身份識別等。
通過二年鑒定中心的嚴格把關,我市辦理糖尿病門特登記的人數大幅下降,達到了保障醫保基金安全,打擊虛假登記,維護真正糖尿病患者權益的目的。
目前,為切實減輕糖尿病患者的負擔,對經過糖尿病鑒定中心鑒定的患者,已經取消了二年復鑒的規定。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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