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我最近走訪到多個住宅小區看到現在多數物業都對電梯進行了加裝刷卡系統,名義上都說是為了業主的安全,其實真正的目的是不言而喻的,嚴重的侵犯了業主依法享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尤其是對突發事件時特別是老人及兒童的逃生構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此風不除後患無窮,強烈建議出臺相應的法律管理措施制止各種變相改造電梯的行為,讓民眾出入的路是更安全自由的,至於物業要想達到的目的要用其他有效的方法來完成。
2014年7月8號 11:10
王廣欣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7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