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繳納地下車庫停車費用,與小區地下車庫停車,由於物業的管理無能,車庫車輛亂停亂放,導致本人從車位倒車時與一輛擋在後面的車輛發生碰撞,判定本人全責給對方修車。希望交警隊以及濱海新區執法部門能協同物業共同管理地下車位,如果不維護此區域的秩序卻來懲罰守秩序的車輛,勢必造成社會秩序紊亂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由於您沒有提供具體小區名稱,房管物業管理部門無法由針對性的與相應物業公司了解,建議業主以物業合同為依據與物業協商管理問題;關於事故問題,應以交管部門判定為准,或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