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住在南開區東浮橋十七中隊臨建房內,1980年12月由南開區拆遷指揮部,指定遷入北辰區泰來東裡15號樓的單元內,至今仍在此居住並按月交納房租。現打算購買產權,去泰來東裡房管站辦理,結果以周轉房為由不被受理。特提出申請,望幫助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領導責成區舊樓區改造指揮部辦公室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您要求泰來東裡房管站受理周轉房購買私產的申請。經查,該房屋不再可出售房屋的范圍內,故區房管局無法予以受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