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津南首創愛這城的業主,現在可以辦理房產證了,但物業讓交轉年的物業費纔給開證明。這事兒合法嗎?應該去哪個部門投訴。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11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房管局處理。
經了解,經房管局查實,物業公司目前已將辦證的相關手續提供給業主,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