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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東麗區保利玫瑰灣二期業主,現在將本小區西門被物業單方面禁止通行的問題向貴局反映:
保利玫瑰灣已於6月20日交房,其位於小區西側唯一與外界聯系的出入口--西門,卻一直遲遲不開,西門是作為本次交房洋房區的主要配套設施一並交付使用的,也是經東麗區規劃局皮膚並公示的小區西側主要也是唯一的出入口和大門,可是物業卻單方面用鐵鎖封閉。
由於玫瑰灣本身地理位置就比較“獨”,又是長縱深式設計,附近最近的菜市場也在位於河北區的大江路和海門路,距離小區至少兩公裡距離,門口過往公交也就只有一趟郊區線818,發車間隔經常在半小時以上,所以小區居民無論從日常生活采購還是上下班交通出行都對位於小區西側的西門有很高的期待,因為西門有至少四個線路的公交車的始發站(608 609 911 871)、還有金鍾蔬菜市場和春江裡菜市場、以及小區所屬社區醫院也在西門外的春江裡(小區很多都是剛結婚不久有孩子的年輕人,孩子每月都需要打疫苗),走西門的話也就三百米到達。所以好不容易等到上月三期交房,可是物業以不方便管理為由,遲遲不開放西門正常通行。目前小區上至六七十歲的老年人,下至懷裡抱得因幼兒、還有大量的年輕公交一族,都是通過翻越或者鑽爬的方式從西門出入的。近期就有好幾起因此摔傷的,對此小區具名怨憤不小,也有多人多次與物業進行協調,可物業一副皮糙肉厚、奈我何的態度,很讓人憤慨。
為此特發此貼,希望相關領導能從老百姓切身利益出發,真正督促物業改變這種懶惰和不作為、不要臉的服務模式。並代表小區居民有如下幾點疑問,請相關部門予以回應:
1.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西門既然作為本次交房區域已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主要配套設施准予交付,是不是應該投入使用?發揮其配套設施本身應該發揮的作用,方便廣大居民生活?
2.作為保利玫瑰灣如此大型新建小區,入住人口龐大,小區地理位置獨闢,設計布局以長縱深為主,目前只開通快速路邊的東門和滿江道上的南門,位於小區最中心的16號樓至南門近一公裡之遠,東門雖近,但因為快速路的性質,既無公交有無出租,更無配套。所以希望全在西門了。
3.物業單方面關閉西門,符不符合規定,預收了物業費不提供最最基本最起碼的物業服務,算不算違約?如果是,該不該有相關部門負起監管責任?
4.到底是誰賦予了保利物業“店大欺客”的壟斷式蠻橫?是誰在做物業懶惰式服務和不作為行為的“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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