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紅橋區睦華裡小區的業主,去年6月份睦華裡華夏物業出售地下車位,當時只給了一個協議和收據,而且還是物業公司的章,事後查詢相關政策得知物業根本無權出售(長期租賃)地下車位,物業說他們和開發商是一家,可是也沒見到開發商授權賣車位的文件,此後找物業索要發票,物業說錢被開發商收取,他們要向開發商反映,可是反映了一年一直無果,不知上百個車位的幾百萬收入去向何處?一旦物業撤離而開發商又不認賬,我們業主的血汗錢即有可能不知去向,請政府為我們做主。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物業辦調查核實。經調查,該小區開發商已與該小區物業簽訂出售車位委托書。區房管局物業辦工作人員已督促該小區物業盡快給業主開購買停車位發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