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局的工作人員,您好!我是一名共產黨員,在各級政府的帶領下,我們百姓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會福利也不斷增加。在此,要感謝黨的好政策,我市的好領導!但社會人員參差不齊,在本來增加我市低收入人員生活保障的低保政策中,不乏李克強總理親自點名的“人情保”、“關系保”、“錯保”問題!
一個能夠獨自生活,擁有6畝口糧地,可租他人可自種的中年婦女,號稱自己有精神病(並無鑒定)。每月拿著不菲的低保金(在農村,可以活得很滋潤),每天無所事事,騷擾鄰裡,辱罵他人。
這種人,是否有資格領取低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有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