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和妻子一直在唐山工作。我妻子是天津集體戶口,現在懷孕要辦理准生證。需要提供婚育證明,請問需要在哪裡辦?
尊敬的網友:您好!
根據您的來信,我們得知您妻子擁有天津戶籍,在唐山工作,需要辦理的應該是《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根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條例》規定,18-49周歲的育齡婦女,擬離開戶籍地,以工作、生活為目的,到外省(市、自治區)異地居住且居住時間在30天以上的應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此證明的公民,在外出前到村(居)委會開具介紹信,然後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申請辦理。辦理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照片兩張;村居委會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已婚人員需提供結婚證。如有不清楚的,請撥打陽光計生服務熱線12356諮詢。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