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男,是北辰區大張莊鎮的集體戶口(泰達股份公司),戶口是2003年畢業分配時遷入的,2004年從該公司辭職,戶口未遷出因為一直沒買房,2009年12月初婚領證,在2012年8月離婚(婚內無生育兒女),於2013年9月再婚,目前在北京租房居住沒工作單位,為了辦准生證本人今天上午(2014年6月12日)去大張莊鎮計生辦去開生育狀況證明,工作人員說我不在戶籍地居住故不給開,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因為沒有這個初育證明我就不能去開准生證。
說明: 我向工作人員出示的文書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協議是河西區民政局簽發),戶口頁(婚姻狀態為再婚),身份證,再婚之後的結婚證。政府的內部信息應該能查到我的生育狀態。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計生委已經協調大張莊鎮計生辦,采取本人承諾的方式為您開具婚育情況證明,並已經和您聯系,協調下周給予辦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