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在天津入得社保,11年由於辭職中斷,現在在山東重新入職繳納社保,請問中間未交的3年能補嗎?需要什麼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告知社保繳費的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