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有一套頂樓的共產住房,想請問:1、若考慮到房屋漏雨修繕問題,不購買產權,新辦法施行後,每月的承租費漲幅是多少?2、若今後房屋轉讓,以公產房的性質出售的話,是否需要向產權所有單位繳納一定比例的房款?(是否為5%)3、7月份新辦法施行後再購買產權,所需費用會提高多少,按何種方法計算?謝謝
王秀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