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單位總部在北京,是央企,我們是天津分店,是責任有限公司。我們自從去年年初開始領工資就在一張只印有同事名字(一共五人)的單子上簽字,原來印著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獎、扣除的保險等很詳細,現在這樣合法麼?我們去年得知總部給漲了工資了,但是我們到現在還是沒動基本工資1200+績效獎200+全勤獎300,但就在這個月我們的基本工資降到了1000元,績效成了400,全勤300總數還是1700元,但是基本工資降了,我想問一下第一,降基本工資合法麼?第二,我們懷疑天津這頭克扣了我們的工資,我們有沒有權利讓總部告知我們的工資情況?通過那種途徑?第三,如果不乾了,有沒有資格申請勞務仲裁因為沒有證據確定漲了工資?我還想說一下,我們的領導和會計都是北京派來的,出納是投資方派來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提供勞動者一份個人工資支付清單,勞動者有權向用人單位查詢本人的工資臺賬”。
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工資發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