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好,我是一個普通市民,曾享受了國家的好政策,住進了公租房。現在條件好些了,自己貸款買了個小房子,就按照程序把公租房退還給了國家,房子已正常驗收,我也從未拖欠過房租,當初辦房子時我交了一筆保證金,一萬六千元,承諾退房時退還,可是我現在退房已經三個月了,這筆錢還是杳無音信,這筆錢對我來講不是小數目,我現在很著急,政府能不能幫幫我呀,謝謝。
馬俊玲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6月1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