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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業銀行空港支行廣告牌(按廣告牌設置的規定他們不符合設置的規定)去年9.10到審批期限(按法規到期後15個工作日的不到審批就應自行拆除),我於去年八月開始多次向空港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可是他們就是拖延推諉,而且他們的回復本身也是相互矛盾,空港熱線開始說城管執法大隊已經下達整改,可是我去城管執法大隊相關人員說他們還要研究(按照職能他們只是執行部門,而且法規明確規定超期廣告牌15日內就必須自行拆除)執法大隊鄒中隊長不耐煩地給的聯系電話84908890在工作時間內我打了十幾次從來就沒人接聽,擺明了就是應付。空港投訴熱線開始告我15個工作日就會有結果,可是這個期限過了一個月他們依然說沒任何音信。期間我給空港管委會的主任信箱多次反映也是石沈大海,事情到現在已經九個多月了,他們的相互推諉和拖延弄得我實在沒有辦法,還懇請市領導為民做主使我的實際問題得以解決。附件是我和空港投訴熱線的部分記錄條數限制沒能全部上傳,和他們相關人員的對話也有音像資料可以證明。在現在的法制社會裡我想不明白這種情況怎麼還會明目張膽的存在,希望相關部門能為民做主,盡快解決。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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