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於2005年改過名字,現用名是孫可芳,曾用名是孫艷秋,我用孫艷秋這個名字上過社保,現在需要辦理醫保卡,社險辦事處需要讓我提供“變更社險證明”,我戶口在開發區四大街伴景灣,我想知道在哪個部門可以開這個證明信。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聯系,告知戶籍證明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諮詢公安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