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精神分裂癥患者,自患病住院治療後一直服用悉敏藥物維持治療。醫生曾囑咐不能斷藥,如果換藥還要住院以控制不適應癥狀等情況。我家住在河東區,一直在安康醫院門特就醫開藥。自2014年1月以來,安康醫院門特開藥越來越難,已經不能正常開藥,因此我也將門特醫院增加選擇為安定醫院,但安定醫院也說悉敏這種藥物暫時沒有,以後也不一定有。給出的原因解釋和醫保審批醫院額度有關系。由於工作關系,我經常出差,每月底回津時間不超過四天。自4月初到現在,去過安康和安定醫院多次,一直未能正常開藥。原來醫生建議一天2片的藥物,我已經減為1片,但醫生說這樣有復發危險。我已經沒有別的辦法了。只是想按市裡醫保政策,正常開藥維持治療病情。現在我不知道何時能有藥物保障,還是選擇自費購藥。短期內自費尚可維持,但作為工薪收入的我想長期自費買藥壓力也很大。所以請領導們幫我解決難題,幫我得到正常治療的權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和衛生部的《處方管理辦法》和臨床用藥原則為患者出具診療方案。具體用藥問題請您諮詢醫生或衛生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