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上周星期三辦完低保申請手續,居委會有關負責人說街道有關負責人正在黨校學習,星期四、五辦不了,要等下星期一。結果,我今天再去居委會查詢事情的進度,又被告之“街道的人正在民政局辦事”,讓我繼續等。手續已經辦完了,他們這麼拖著,是否符合規定?
李偉同志:
您好。我局相關處室已電話聯系您,具體解釋有關政策。
天津市民政局
20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