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營口道394號濱海供電門前便道可並排停車,且不妨礙人員通行,前幾年諮詢執法交警說此處可以停車,因此我經常將車停於此處,4-5年來從未接到過違章停車通知,4月24日下午突然被交警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請問此處到底能否停車,如不能停,為何以前停車從來不管(便道下停車交警一直在管),且經我留意自24日以後交警執法時對此處所停車輛也未再貼罰單,特向交管部門諮詢。
[附件1]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5-8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況,交警塘沽支隊秩序科民警進行了實地調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道路上不准隨意停車。對此問題相關民警於5月7日與您進行了溝通,您對答復表示理解。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