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入住北辰區藍岸森林小區4年,比我早的5年、6年的大有人在,可是房產證到現在也沒有拿到,問詢物業得到的回答是繼續等,沒有時間節點,也不知道問題所在,難道經濟適用房就沒有房產證嗎,我們感到心裡很不踏實,希望相關領導予以重視並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收到文件後,區開發公司領導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現說明如下:
開發公司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已將公司具體的辦證負責人及聯系電話告知該業主。經溝通聯系,您系廣廈裡片區拆遷居民,因電話更換未能及時通知您到我公司辦理資格證明錄入,現確定您已於4月30日到開發公司辦理資格證明錄入。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