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關部門領導:(芥園街辦事處)
隆春裡26號樓27號樓,兩棟小高層裡面有兩輛報廢汽車,停放幾年了,一直不使用,看似報廢了。前些天有關部門貼了條子,迄今車依舊停放,業主是不是熟視無睹啊。
兩輛報廢汽車,一輛無牌照。紅車看似有牌照,但輪胎以癟,放置好幾年了根本不使用。本來就很小的空地,是否有悖公德意識呢?
希望有關部門不是貼了條子就完事了,公共面積是大家共享有的,有多輛車無可厚非,但是閑置的不使用的,長期佔據車位,又不處理,且遮擋住戶的采光,就顯得不合適了。
我們希望盡快看到有關部門行動起來,齊抓共管,落實到實處。將其清理!期盼!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芥園街道辦事處非常重視,街道城管科、街道綜合信訪科、居委會通過與派出所會同安華物業公司查找車主,現情況如下:一輛紅色夏利車因車主不在本市且該車並沒有報廢。一輛白色依維柯無牌照汽車已聯系到本人,稱該車為單位車輛已報停,牌照已上交,此車沒有報廢,其稱可以向單位匯報請示拉走或賣掉。芥園派出所將繼續與紅色夏利車主聯系研究處理辦法。白色依維柯正在查找其單位以便進一步開展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4.30